附件:关于支持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修改版)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2025年3月18日附件关于支持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修改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国家农高区)高质量建设,对国家农高区内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分别给予引进企业每年20万元、15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再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的奖补,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社在国家农高区建设科技示范园区、产业化示范基地等,每创建成功一项给予500万元奖补支持,支持国家农高区内企业、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国家级基地,每创建成功一项给予30万元奖补支持,对国家农高区内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企业,对获得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的企业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再给予600万元奖补,再给予500万元奖补,再给予400万元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