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台青:我片区拟开展《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厦自贸委规〔2023〕3号)政策兑现工作,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17:00,特别说明:本次仅受理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台青政策要求的材料,其中:1.台资实际到资政策材料,本次仅受理FDI中到资日期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且经营时间满6个月的企业材料,本次仅受理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满一年条件的台企材料,(即工商营业执照在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企业,2024年1月及以后入驻企业的租金按照新政策补贴,兑现时间段为2024年1月-12月,受理流程:全部材料(纸质+电子)交至各园区局负责人处,电子版材料以“所属园区+(基地)+企业名称”命名,2.还未交的2024年12月31日以前到资的FDI、外商投资书、出资证明书,(以上到资材料每家企业合成一个PDF文件,13055232878附件:1.《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厦自贸委规〔2023〕3号)2.《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扶持资金申报指南》(2024年9月修订)3.FDI出资证明书填写范例4.FDI外商投资表填写范例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数字化局)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