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将“7•22”灾后重建项目补助资金600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关于印发2023年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专项建设类项目计划的通知》(富计统委〔2023〕2号),《杭州市富阳区水利管理区级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富农〔2023〕144号),《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政办〔2022〕9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富农〔2022〕171号)等文件,属本级(含上级补助拼盘资金)预算,该资金主要用于“7·22”灾后水利工程重建项目补助的资金支出,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乡镇组织验收小组考核验收,按照水利管理区级资金管理办法实施项目管理,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国库集中拨付至第三方中介单位,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国库集中拨付至相应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拨付至相应行政村或补助对象,村级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按第三方资金监管要求执行,该补助资金要求在发文后7个工作日内,管理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具体依据水利管理相关办法组织实施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