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落实上级支持粮油生产政策,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上级惠农政策,补贴资金向30亩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倾斜,推动支持粮食生产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省级对区级农民合作社优质社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每亩予以补贴300元,每亩予以补贴300元,每亩予以补贴300元,对规模种植大豆、晚稻和秋冬种马铃薯2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在每亩上述种粮新型经营主体补助300元的基础上,对2024年度连片种植30亩以上粮食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从2025年省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切块对其叠加补助100元/亩,六、实施粮油作物种植保险补贴,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水稻种植(物化)保险、马铃薯种植保险、玉米种植完全成本保险、玉米种植(物化)保险和油菜种植保险保费分别为30元/亩、15元/亩、50元/亩、40元/亩、20元/亩、12元/亩,落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