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财政局: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383号)精神,以及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务厅通报的2024年断面水质、水量考核情况等,现就2024年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流域上下游市县之间签订的协议和断面季度水质、水量考核情况,2024年流域上下游市县之间的补偿资金上解和下达情况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科目,市县之间的补偿资金通过2024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二、根据断面年度水质、水量考核情况,现将2025年体制结算补助(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省级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2,省级奖补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科目,2025年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据实列支,并按程序拨付使用,附件:1.2024年流域上下游市县之间补偿资金情况表2.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省级奖补资金情况表海南省财政厅2025年2月19日附件12024年流域上下游市县之间补偿资金情况表单位:万元市县上解金额下达资金合计3583.683583.68琼中县723.17澄迈县946.94屯昌县392.01海口市1463.63定安县204.48临高县272.84白沙县444.21儋州市526.75五指山市574.70乐东县128.83东方市204.35昌江县386.72琼海市187.86万宁市251.25保亭县229.81三亚市186.85陵水县42.96附件2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省级奖补资金情况表单位:万元市县省级奖补资金合计1322.90琼中县183.15屯昌县124.78澄迈县295.72临高县38.72白沙县106.82五指山市96.06乐东县165.95东方市203.64保亭县108.06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