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6月1日(含)后首次引进到珠海高新区就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须在《珠海高新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印发后半年内提出申请),三、房源情况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为420套(附件2),五、房源分配2月17日至2月19日,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联合区人才主管部门等对用人单位及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2月17日至2月19日根据配租公告确定的分配方式分配房源,用人单位需提供各房源分配人员名单并上传对应的住房申请材料(附件3),企业抽中的房源存在以下情况之一需退回房源:企业超时未提交完整名单和材料;入住名单内人才类型与报名阶段不一致;入住人员材料审核不通过,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过管理平台公示申请单位、中签项目、中签套数、入住人员信息,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员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应提前30日向运营管理单位申请退租,人才住房对符合“一免两减”方案的申请人员首年免收租金,入住期间有关住房租赁管理、物业管理与违约条款参照高新区人才住房规定、运营管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及住房租赁合同执行,(三)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联合区人才主管部门等对用人单位及申请人资格进行定期审核,附件:1.珠海高新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2.高新区2025年第一批“一免两减”人才住房配租信息及房源价格表3.珠海高新区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中签申请人提交资料明细4.珠海高新区“一免两减”承诺书附件1.珠海高新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pdf附件2.高新区2025年第一批“一免两减”人才住房配租信息及房源价格表.pdf附件3.珠海高新区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中签申请人提交资料明细.pdf附件4.珠海高新区“一免两减”承诺书.docx珠海高新区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配租公告(2025年第一批房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