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工信(2025)13号)要求,现就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政策对2025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2025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申报范围2025年3月31日前纳入且仍在长垣市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独立法人),三、政策标准(一)满负荷生产标准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一季度满负荷生产:1.主要能耗为电力的直供电企业,月均用电量达到去年月用电量峰值80%(含)以上,2.非直供电企业及因2024年4月1日后技术改造导致能耗水平发生重大转变,季度营业收入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营业收入达到去年月营业收入峰值的80%(含)以上,月营业收入峰值,营业收入数据由各地税务部门核定并盖章提供,4.非直供电企业及确实无法采取第1项标准进行认定的企业,连同《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情况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分别报长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长垣市财政局各一份,长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韩景昭联系电话:0373-8889535邮箱:abc8889535@163.com长垣市财政局联系人:王恒阳联系电话:0373-8886785邮箱:qiyeke888@163.com附件:1.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xls2.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奖励资金情况表.xls3.企业申报材料清单.doc长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垣市财政局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