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发办、各相关企业:现将《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佛山市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服务贸易公共服务能力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二份,同时提交已加盖公章的纸质件的PDF电子扫描版以及附件的可编辑文档)报送至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外商投资股(南海区桂城天佑南路3号5楼),请各镇(街)经发办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将推荐函于2月11日前报送区经促局外商投资股,附件:佛山市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服务贸易公共服务能力事项)申报指南.wps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2024年1月22日(联系人:孙晓娟,86293692,关文芳,8622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