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象山县委、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16〕28号)和《象山县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象政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象山县企业人才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已申领过企业人才生活补助但未领满三年,二、补贴标准(一)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三)本科生每人每月补助300元,(二)申报材料1.《象山县企业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份,2.《象山县企业人才生活补助汇总表》(附件2)一份并提供电子版(需Excel格式),被象山县企业录用并与之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时间需在2019年1月1日后,(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五)企业人才生活补助与《关于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22]23号)中的“硕士和博士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六)申报生活补助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七)请各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512室,其中附件2《象山县企业人才生活补助汇总表》需再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65761802邮箱:ywenqiao@163.com附件:附件1象山县企业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doc附件2象山县企业人才生活补助汇总表.xlsx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10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