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开展征集第八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入库工作(前7批品牌消费集聚区自动入库),文化休闲或娱乐等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文化休闲或娱乐等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二)品牌消费集聚区信息表(见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2)、企业经营情况(见附件3)、企业承诺书(见附件4),企业商品经营面积、餐饮经营面积、文化休闲或娱乐等经营面积佐证材料,(九)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复印件及图片),企业反恐、防暴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复印件),三、入库程序(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提交品牌消费集聚区信息表,省商务厅将对入库的品牌消费集聚区运营管理企业,及时通知、广泛动员并指导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和程序积极提交相关材料,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要认真组织审核,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按照相关材料要求及顺序,邮箱:swltc2024@126.com附件:1.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信息表2.企业基本情况3.企业经营情况4.企业承诺书5.材料封面样式2025年1月22日附件下载:附件.doc(此附件中包含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