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梅州双胞胎智能化饲料生产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原“梅州双胞胎饲料年产36万吨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通过我局节能审查(梅市发改节能审〔2023〕22号),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较大变动,且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六条和《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申请变更节能审查,项目名称变更为“梅州双胞胎智能化饲料生产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8940.43平方米,建设主车间、成品车间、原料车间、散装车间、卸粮棚、筒仓以及智能化、自动化饲料生产线等,生产线增加半成品混合工艺,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512.21吨标准煤(当量值),项目饲料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10.86千克标准煤/吨,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本变更审查意见及《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双胞胎饲料年产36万吨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梅市发改节能审〔2023〕22号,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生产的各环节中,三、请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本变更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