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成果,填写申报材料并制作电子版光盘,并承诺全部申报材料内容不涉密,承诺全部申报内容不涉密,(四)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数量要求,完成人最多为10人,完成人最多为7人,完成人最多为5人,评选最终结果按申报时的排序依上述要求保留相应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数量进行公布,(五)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审查主要包括: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查重小于30%等,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四、联系方式申报材料寄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应元路5号三楼,邮政编码:510040,联系电话:020-83134680、020-8313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