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4号)规定,2024年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对上年度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参保单位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劳务派遣单位可依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请各劳务派遣单位积极主动申领,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改善职工待遇、提升职业技能、稳定员工队伍,请劳务派遣单位积极知晓掌握政策,主动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协调用工单位配合申领手续,二、请各劳务派遣单位注意申领时限,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时限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三、请各劳务派遣单位落实主体权责,享受稳岗返还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资金申请、分配和使用的权责主体,请各劳务派遣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资金申领、拨付和分配使用,附件:1.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2.劳务派遣单位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要点3.劳务派遣单位申领失业保险稳岗相关表格材料(该纸质材料模板仅供线下柜台办理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