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工商信规字〔2024〕7号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数字经济人才创业企业国资股权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科工商信规字〔2023〕1号)的通知各相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废止《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数字经济人才创业企业国资股权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科工商信规字〔2023〕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27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办公室2024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