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开展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021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2019年备案的2家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021年备案的11家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1),主要包括年度获得知识产权情况、年度技术转移工作情况、年度财务收入情况等,2.年度技术转移服务模式和经营特色,3.年度技术转移服务业绩,全面总结2021年度技术转移工作开展情况,据实填写《滨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自评报告》,2.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机构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四、结果使用对绩效评价结果合格的服务机构保留备案资格,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备案资格,五、其他事项1.请各机构将《滨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自评报告》(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2.请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各服务机构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对机构提交的材料审核把关之后,联系方式:3187026附件:附件1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名单.doc附件2滨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自评报告.doc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