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工信局起草了《大兴安岭地区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本次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包括支持全产业链招商、支持数字经济供应链创新发展、支持产业链创新示范、支持数字经济园区建设等内容,包括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创新金融服务、降低企业办公场地租赁成本、支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大人才培引等内容,邮箱:kjxxk005@163.com附件:大兴安岭地区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大兴安岭地区培育数字经济落实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工信局(代章)2022年5月5日大兴安岭地区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地区发展数字经济工作部署,鼓励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在大兴安岭投资建设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7.支持数字经济供应链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地区工信局、地区发改委、地区财政局〕9.支持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地区商务局、地区财政局〕五、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13.支持创新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地区科技局、地区工信局、地区发改委、地区财政局〕14.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型企业培育为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1.支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4.从高不重复原则,征集结果:关于公开征求《大兴安岭地区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情况的反馈为推进《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