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粮油生产面积不断加大粮油生产政策支持力度,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二)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对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农户、家庭农场等粮油生产主体,对完成水稻种植面积任务的镇(街道)给予奖励,超过水稻任务数且超上年种植面积的部分按100元/亩进行奖励,晚籼稻订单对象是晚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提高粮油生产能力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将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和责任地块,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责任全覆盖,以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为目标,对当年组织抛荒耕地(粮食生产功能区外)复耕并用于种粮的镇(街道)按500元/亩给予一次性奖励,提高粮油生产水平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创建区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复种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