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24〕2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航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机场集团:《十堰市航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2024年8月25日十堰市航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十堰市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由市委、市政府负责领导、相关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负责同志组成(市航空航线工作专班及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武当山机场集团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航空公司(含承办包机业务的企业)在武当山机场开通的航线以及市航空航线工作专班确定开通的其他航线(包括临时航班和临时航线)给予补贴,经市航空航线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后执行,武当山机场集团根据工作专班确定的年度航线开发计划,(一)航空公司根据航线开通合作协议约定的结算周期向武当山机场集团提交结算资料(执飞航段、班次、保底航班的运输明细等),市交通运输局复审后向市航空航线工作专班提出资金拨付建议,附件:十堰市航空航线工作专班及成员单位职责附件十堰市航空航线工作专班及成员单位职责为切实加强我市航线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二、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市航空航线工作专班负责航线规划、航空市场开发、专项资金使用,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各县(市、区)、武当山机场集团按时归集所分担专项资金至指定的往来资金账户,(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航线网络规划、专项资金申报、航线补贴标准审核以及专项资金支付,分季度向市航空航线工作专班报告航线执飞和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