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东县高校及职业、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实施方案>的通知》(巴人社文〔2023〕39号)规定和州人社局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免申即享的要求,县就业中心对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提交的资料进行了初审,县人社局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复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按照巴人社文〔2023〕39号文件要求,“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发放,同时具备多个申领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审核合格共有79名毕业生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贴条件、1名毕业生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补贴条件,共计80人符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条件,按照每人14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共计壹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小写:¥115200元),以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时间从2024年9月11日至9月13日),在公示期内若对补贴人员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