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3〕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核实身份信息、就业登记记录、社保参保记录等情况,拟对符合2024年个人首次来咸就业4人拨付一次性就业补助,共计肆仟元(¥4000.00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就业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18-6668029附件:2024年个人首次来咸一次性就业补助名单(第一批)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