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经鹤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申请,现拟对汪金晶等50人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合计7.2万元,现将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在此期间,如有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18-5292252、5282607,附件:2024年鹤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