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9日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标准厂房管理,第二条标准厂房主要为经开区规划范围内由政府投资或出资修建的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是指对经开区标准厂房区域内的日常管理,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指经招商部门办理进驻手续并与梵达公司签订标准厂房租赁合同,进入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第二章企业入驻条件第五条进驻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生产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第三章企业入驻审批程序第六条需入住标准厂房的企业,入驻企业与印江县梵达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厂房及宿舍租赁合同,第四章租赁期限及费用第十条租赁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的预约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第十一条标准厂房租金起租额第一层为每月3元/㎡,第十四条承租方与梵达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标准厂房租赁合同时,保证金为所租赁厂房和宿舍月租金的两倍,第十八条入驻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所租赁的标准厂房进行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第十九条标准厂房的内部设施实行分类负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