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遴选确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其认定新职业(工种)及技能等级范围,向社会公布新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信息目录,经确认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要求签署开展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承诺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发布,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其认定工作进行质量督导抽查检查,四、工作分工(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破格申报和直接认定条件的确认和综合管理,公布开展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三)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做好辖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其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报名确认、评价场地核查、质量督导抽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四)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负责制定本组织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管理、考务管理、质量管理、证书管理和收费标准等管理办法,五、工作要求(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二)经备案开展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三)对在开展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中不履行工作承诺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附件:1.新职业目录清单2.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基本情况表3.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模板)4.遴选认定机构工作程序5.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承诺书6.破格评价备案表7.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附件:1-7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