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婺城区社会各群体尤其是低学历群体的学历层次和受教育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浙教职成〔2022〕14号)要求,提升社会各群体尤其是低学历群体的学历层次和受教育水平,完善和优化我区社会人员学历提升服务体系,整体提升我区社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力争让有意愿学习的低学历层次社会人员尤其是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在学历层次上提升一到两个层次,(二)扩大成人“双证制”学历教育范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职成〔2008〕250号,将有学习意愿的相关社会人员学历提升到成人高中层次,满足有学习意愿的社会人员提升高等学历的需求,(二)发挥系统部门优势针对不同的社会人员学历提升对象,构建社会人员学历提升教育培训网络,区教育局组织各乡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校)、职业学校、成人中专等学校落实“双证制”教育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加强社会人员学历提升工作经费保障,落实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经费及相关工作,加强对各办学机构开展社会人员学历提升工作的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