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遴选出拟立项数量3~4倍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择优立项,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已作为受聘于内地的外籍科学家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的,不得再作为外方人员参与申报,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8月19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推荐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