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5G工厂建设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应在营口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以及央企、省(市)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营口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可按需建设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等不同类型5G工厂,探索形成新的“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产线级5G工厂着重在单一生产环节各业务单元的设备连接、数据采集和5G融合应用创新等,车间级5G工厂着重多产线多系统协同优化、数据价值充分释放、集成创新水平提升等,工厂级5G工厂着重跨车间跨层级互联互通、场景的深度和系统化应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等,二、申报流程(一)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基础电信企业,共同推动企业开展本地区5G工厂建设试点工作,(二)申报企业通过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http://lqt.gxt.ln.gov.cn)申报5G工厂试点项目,各单位于2月28日前完成线申报,(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5G工厂试点项目进行评审,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赵洋联系电话:2919086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王琪联系电话:15501060211附件:1.5G工厂试点项目申报书2.5G工厂建设指南3.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