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8号)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和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审核,确定2022年度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112户,返还资金合计6011979元,现予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异议请与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2980140附件:营口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三批)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