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4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符合《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二、申报时间2024年度将按季度组织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三、组织实施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更新企业信息等,企业可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各工信主管部门要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域内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推荐意见(含推荐企业名单)盖章后和企业纸质材料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更新企业信息和报告企业重大变化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组织企业根据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2)熟悉培育平台,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及时更新企业信息,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4.请各工信主管部门务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完成上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线上提交审核,联系人:肖琳2919518陈波2919076平台技术联系人:文露李阳阳024-86895724电子邮箱:ykmyzx2919518@163.com附件:1.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2.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3.优质中小企业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4.简单更名申请表5.简单更名佐证材料清单6.拟推荐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初审意见7.简单更名申请核实汇总表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口市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