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7月26日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对年发明专利授权量30件(含)以上、50件(含)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对累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0件(含)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累计拥有50件(含)以上高价值发明专利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评“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评“湖北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省优势商标的的企业或协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给予该商标或地理标志注册人一次性5万元奖励,四、规范知识产权高标准管理(十二)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获得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国家、省级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国家、省级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