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2024年拨付第一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公示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5号文件)文件规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持续推广稳岗返还“免申即享”,通过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提取,结合2023年度失业保险参保情况,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经营状况及失信企业认定,符合条件企业数据比对后,确定2024年第一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拟拨付283家2042671元,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监督举报电话:5990013,附件:保康县2024年第一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公示明细表.xlsx保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