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时间安排(一)企业申报:7月10日-8月11日(二)科技部门审核推荐:8月12日-8月16日三、评选条件(一)科技领军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是指立足于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科技领军企业还应满足如下条件:(1)规模性条件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科技领军入库企业应满足如下条件:1.规模性条件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4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4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②成立不超过5年(2019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估值≥1亿美元,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9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具体为:(1)增长率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企业于2010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③企业于2020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具体为:(1)增长率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企业于2015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②企业于2015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③企业于2022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四、申报材料(一)科技领军企业及入库企业1.企业承诺书(可在申报平台下载模版);2.企业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可提供迁入前的经认定的数据进行申报;5.企业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税务部门认定的纳税证明(潜在瞪羚只需提供2021—2023年3年即可),6.企业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研发费用证明材料(潜在瞪羚只需提供2021—2023年3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