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鄞农发〔2024〕70号正文内容咸祥镇财政管理办、农办:咸祥镇宁波新福宁种猪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紧急重启进行复养以来,为我区完成省市生猪考核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现新福宁猪场作为过渡场已完成增产保供的使命,现猪场关闭工作已进入尾声,所有存栏生猪均已清栏,根据《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咸祥镇福宁猪场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2022]72号)精神,按照每出栏1头生猪补助50元的标准给予属地村补助,经咸祥镇人民政府农办核实和宁波新福宁种猪科技有限公司双方盖章确认,自2022年11月15日-2024年4月11日,宁波新福宁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经检疫合格出证生猪共11607头,需向宁波新福宁种猪科技有限公司所在的属地村咸祥镇咸四村拨付出栏生猪补助58.035万元,上述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智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预算指标动物防检疫经费(政府经济分类:对企业补助)主要用于出栏生猪补助,有关镇(街道)财政审计办收到指标后,附件:新福宁猪场属地村出栏生猪补助明细表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2024年4月26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