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和资金拨付的通知》(宁商通〔2024〕35号)文件要求,我区实施的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郭家桥、高闸、马莲渠乡镇商贸中心已完成建设,并按照验收程序完成县级初验、市级终验,根据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终验结果,项目验收合格,现将项目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具体补助金额见附表),资金支持按照验收确定的有效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建设、验收、核定投资及拨付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反映(利通区环卫中心二楼商贸流通办),电话:0953-2905656,邮箱:ltqgxj@163.com,附件:拟拨付利通区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扶持资金汇总表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3月19日下载:附件:拟拨付利通区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扶持资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