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利通区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现已完工,现将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期10天(2月29日-3月9日):1.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5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40万元,其他资金98.301万元,2.资金规模:188.301万元,3.实施地点:利通区,4.建设内容:为有发展产业意愿但缺乏资金的脱贫户、边缘户给予金融贷款小额信贷贴息政策,按照基准利率进行贴息,5.建设情况:已完工,6.验收情况:验收合格,7.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8.实施单位:吴忠市利通区乡村振兴局,9.责任人:吴忠市利通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俞超凡10.联系电话:0953-3968806附件:绩效目标自评表吴忠市利通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2月29日下载: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