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科协,区级学(协)会、企业科协、科普教育基地,根据《镇海区科协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镇科协〔2021〕11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科协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申报对象申报单位为区级学(协)会、企业科协、科普教育基地及有关单位,二、申报程序与项目管理流程(一)采取公开申报、形式审查、区科协党组审定、结题验收、下达资金的项目管理程序,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二)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镇海区科协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2)第二条中的申报范围来申报,填写《镇海区科协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区财政安排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三、申报要求(一)申报的项目不符合《指南》要求,申报金额应与《指南》中相关资助金额基本相符,(三)受资助项目在对外宣传时注明“镇海区科协资助项目”字样,(四)申报项目应在2022年内启动,项目实施必须与申报书一致,附件:1.《镇海区科协资助项目申报书》2.《镇海区科协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下载.doc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