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阆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6日阆中市防止返贫致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南充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安排防返贫专项资金对监测户进行特殊帮扶的通知》(南市衔接领发〔2021〕1号)精神,加强阆中市防止返贫致贫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防止返贫致贫专项资金”)管理,第三条防止返贫致贫专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第五条防止返贫致贫专项资金每年规模为300万元,给予3000元的帮扶;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在6-7万元的,给予4000元的帮扶;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在7-8万元的,给予5000元的帮扶;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8万元以上的,第四章使用程序及时间第九条使用程序防返贫致贫专项资金按照“个人申请一村级初审一乡镇(街道)复审一市乡村振兴局审定-一卡通发放”的程序执行,符合帮扶条件的对象填报《阆中市防止返贫致贫专项资金帮扶申请表》(详见附件),分类组织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教科体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等涉及的行业部门审查申请对象是否符合帮扶条件和已享受政策情况,市乡村振兴局审定帮扶金额,市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市卫健局、市教科体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等行业部门负责审核帮扶对象已享受的相关行业救助种类及资金总额,第十四条市乡村振兴局应加强全市帮扶对象相关信息公开公示和资金使用监管,附件:1.阆中市防止返贫致贫专项资金帮扶申请表2.防返贫专项资金拟帮扶人员名单公示3.阆中市防止返贫致贫专项资金帮扶对象入户调查表附件下载:1.附件.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解读《阆中市防返贫致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