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2.对经全市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认定的专精特新等高质量制造业新开工项目(含现有企业新开工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三)支持平台建设11.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获南通市市长质量奖、南通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一等奖给予该项目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三等奖给予该项目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省级重点物流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委宣传部)33.对首次列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企业服务外包国际资质认证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支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37.市区企业参加市重点境外国际展会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参展补助,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给予不超过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出口比上年度(新企业以3000万美元为基数)每增长100万美元给予3万元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本政策意见适用于市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