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安市创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先进个人的公示来源:政法委发布时间:2022-04-25字体:[大中小]近年来,全市政法战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市社会大局保持平安稳定,海安市荣获“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市委、市政府决定评选奖励创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先进个人,现就参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电话:0513-81858015(传真)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1315室邮编:226600中共海安市委组织部中共海安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4月25日海安市创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程华波市纪委监委派驻交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吴兰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两新”工委书记张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曹凤刚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浦冬奎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曹宇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基础防范中队中队长郭峰市交运局铁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汤飞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管理科科长崔葳海安街道政法委员宋友彬大公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沈群江苏震阳律师事务所吴兴宝海安高新区退教协理事、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