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成验收组对新泰市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主体进行了验收,7家实施主体验收合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补贴标准及《山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指导标准》,对7家实施主体核算出了补贴金额,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限: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接访地点:新泰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青云路819号)联系人:王仲贵联系电话:0538-5351530邮箱:xtsnyjscxxk@ta.shandong.cn附件:新泰市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最终补贴表新泰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