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荫县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的公示按照《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黑政办规〔2023〕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2023年度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的通知》(黑农厅联规〔2024〕3号)和《2023年度嘉荫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嘉秸联办〔2023〕7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实际情况,现将嘉荫县2023年度玉米秸秆翻埋全量还田作业、玉米秸秆松耙碎混全量还田作业、玉米秸秆翻埋部分还田作业、水稻秸秆翻埋全量还田作业、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等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明细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如存在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农机总站反馈情况,联系电话: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0458-8786527县农机总站:0458-8786273嘉荫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