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泰科〔2024〕10号各市(区)科技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为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现将2024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新建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上市企业、获股权融资企业以及省列统新型研发机构,已获批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2.企业的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种养类农业科技型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新型研发机构上年度来自非财政的科技服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鼓励有较强创新实力的上市企业、获股权融资企业建设工程中心,三、申报材料1.《泰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1),结合全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对大健康产业领域内企业新建工程中心给予不限额申报,对新型研发机构新建工程中心给予不限额申报,五、评审立项要求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市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和新建限额指标,组织本辖区市级工程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按照《泰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立项评分表》(附件3)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六、联系方式(一)泰州市科技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科研机构处范静静8639907686399028(二)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靖江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89180319泰兴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87766393兴化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83242619海陵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86225869姜堰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88117977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资源平台处86966869附件:关于做好2024年泰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