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政文〔2020〕103号)文件精神,就做好2021年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类别(一)增产增效鼓励(二)固定资产投资补助1.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合格、属鼓励类型且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未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4.项目申报要求的其他条件,按支持类别申报指南执行,(二)申报单位填报《建宁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及提供相关材料,按支持类别各领域申报指南(见附件2)要求,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企业近三年专项资金情况说明(见附件3)及《项目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报送县工信局,三、其它事项(一)支持类别各领域申报条件、补助标准、申报材料等事项详见附件各申报指南,(二)申报业务联系股室:县工信局运行股:0598-3982036县工信局商贸股:0598-3988339县工信局科技股:13799186126附件:1.建宁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建宁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3.企业近三年专项资金情况说明模板,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