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每年500万元稳定运营经费支持,鼓励引导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中央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在科学城内建设市场化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知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在科学城内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且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不超过技术成果转化、委托研发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获得实际收入的10%给予奖励,单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遴选全球优质技术创新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落地科学城,以奖金+基金的组合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引导科学城内创新主体针对性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项目转化,鼓励科学城孵化的技术成果、项目、企业在产业联动区转化落地,市财政资金大力支持落地科学城的产业、创新和人才等项目,原则上全市科技创新、人才政策、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重大改革创新举措优先在科学城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