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2022年度市级激励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淄发改动能〔2022〕2号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用于支持2020年度列入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充分体现运用激励资金聚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现组织开展“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2022年度市级激励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应属于淄博市新医药产业集群、淄博市聚氨酯产业集群等2个2020年度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范围,项目本身未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优先支持2021年以来未获得过“雁阵形”集群省、市激励资金支持的企业申报项目,每家领军企业限报项目1个(不占用区县申报集群项目名额),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及领军企业市级专项激励资金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1),区县发改部门按照工作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对项目实施单位编制的《“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及领军企业市级专项激励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审,三、有关工作要求1.各区县发改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2.市级财政配套激励资金拨付后,做好资金使用过程管理,4.对激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