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关于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泰人社字[2019]23号)和《关于印发泰安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泰人社字[2020]18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第四季度第2期(截止到2021年12月完成见习的,包括第三季度结束时未完成见习的部分)见习补贴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9日-4月25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538-7233456序号单位补贴人数(人)补贴时间补贴数额(元)备注1山东锦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32021.8.1-2021.11.3013,068.002泰安鲁百商贸有限公司12021.8.1-2021.10.312,178.003新泰利民医院12021.10.1-2021.12.312,280.004新泰市丰源职业技术培训学校72021.8.1-2021.11.302021.9.1-2021.12.3129,556.005新泰市约读书房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2021.9.1-2021.12.13,318.006新泰职工医院52021.9.1-2021.12.114,310.00合计1864,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