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市本级各社会组织、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及其条件(一)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截止2022年6月30日,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二)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5.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2022年5月31日前,社会组织可登陆成都市民政局官网(http://cdmzj.chengdu.gov.cn/)或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http://www.cdnpo.com/)下载《2022年度成都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件1),确定参评社会组织,成都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组织成都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核,适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和证书,2A以下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等级证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第三方评估机构王雪莲61990394成都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高明61881763附件:1.附件1:2022年度成都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表2.附件2: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评分细则成都市民政局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