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担保业务规模,根据《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金管规〔2021〕5号)精神,现将申报2023年度厦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专项扶持资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厦门市2023年度厦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专项扶持资金的融资担保机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严格执行融资性担保机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担保企业系经营地在我市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下统称“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其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为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参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的相关要求进行认定;农户认定标准按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政策有关规定执行,二、申报材料申报专项扶持资金的融资担保机构,一式两份):(一)厦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下列部分:1.列明:2023年末净资产、2023年末经扣除对其他融资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股权投资后的净资产、2023年融资担保总额、2023年新增融资担保额、2023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总额、2023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额、2023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023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在保户数、2023年“三农”主体融资担保总额、2023年新增“三农”主体融资担保额、2023年“三农”主体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023年“三农”主体融资担保在保户数、2023年融资担保代偿率、2023年末放大倍数、2023年季末平均放大倍数、2023年年化融资担保费率、2023年风险准备金提取情况,3.2023年度厦门市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贷款担保业务专项审计表(见附件2),4.2022年度厦门市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贷款担保业务专项审计表(见附件3),5.2023年厦门市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贷款担保社会效益情况表(见附件4);6.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五)经合作银行加盖公章确认的2023年厦门市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见附件5)原件,(网址http://120.41.36.6:8888/login.jsp)四、资金拨付与使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负责厦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受理、审核工作,附件:1.厦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2.2023年度厦门市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贷款担保业务专项审计表3.2022年度厦门市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贷款担保业务专项审计表4.2023年厦门市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贷款担保社会效益情况表5.2023年厦门市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4月24日(联系人: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姚日希电话:0592-2853953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洪婧电话:0592-2853791市地方金融协会方娟红电话:0592-2225727)(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