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文物保护现状,决定将豹虎山烟墩遗址等20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请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未经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违反规定建设的建筑和设施,必须无条件拆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和个人承担,违反文物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附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名单.xls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部202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