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县支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的通知》(高府办发〔2023〕4号)《高县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县支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高农发〔2023〕29号)“第五条支持茶叶加工使用清洁能源”规定,高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组织高县农业农村局、四川能投高县电力有限公司、高县三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单位对高县香林茶厂、鸿辉茶厂2家茶叶加工主体新增扩容专用变压器进行了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对云州茶业、龙溪茶业、鸿嘉茶业等13家茶叶加工主体4月1日-10月30日生产用电、用气进行了核实验收(因燃气公司是每月月中抄表,故茗鼎茶厂、兴科茶叶2023年10月下半月茶叶加工使用天然气费用结算在11月),现对符合政策、资料齐备的13家茶叶加工主体使用清洁能源补助资金进行公示(补助金额总计823502.2元,其中香林茶厂、鸿辉茶厂新增扩容专变补助共100000元,用电用气补助共723502.2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4月30日,公示地点: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官网)、高县茶叶企业群(微信群),公示电话:0831-5426679,联系人:李柏松,附件:2023年茶十五条支持茶叶加工使用清洁能源补助情况汇总表高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