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和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结果》,现补充认定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3年11月22日,特此通知,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4年4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区科技部门,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4月24日印发。